男子陈某在网上花高价购买了一块二手的劳力士手表,然而对于该表镶嵌的宝石,商家在陈某付款前后却做了完全不一致的解读,陈某认为电商存在欺诈应当赔偿。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电商认为根据《淘宝服务协议》,陈某应当到电商所在地起诉。近日,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裁定该网购服务协议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龙华区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
家住龙华区的陈某在淘宝网上向宝瑞通公司购买一块劳力士手表。该公司在其淘宝页面“拍品详情”中注明:手表品牌劳力士,九成新,成交价25300元,表带材质为18K,镶钻及宝石,并承诺所有商品均为正品,支持专柜及权威机构认证,假一赔十。
在陈某购买前,该公司客服告知陈某该手表宝石属于原镶。但陈某付款后,客服表示该手表宝石系后镶,且该手表已生产20年,机芯老化。陈某认为宝瑞通公司构成欺诈,应向其承担十倍赔偿责任;淘宝公司作为网络交易平台,对商家有监督管理义务,应承担连带责任。
该案进入诉讼程序后,宝瑞通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根据《淘宝服务协议》“因使用淘宝平台服务所产生及与淘宝平台服务有关的争议,由淘宝与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约定,本案应由宝瑞通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管辖。
龙华区法院认为,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网络购物日渐成为主流消费方式。格式条款作为网购合同的组成部分,是网络经营者事先拟定的条款。在网购合同中,网站出于自身便利和成本的考虑,往往在格式条款中约定以自己企业所在地法院为发生纠纷的管辖法院。而传统民事案件管辖的基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对网络消费者而言存在诸多不便和不公平。
对广大消费者而言,网上购物的商品往往价格不高,但其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往往与网络电商或网店商家所在地相隔甚远。若根据《淘宝服务协议》中关于协议管辖的规定,网购消费者皆应前往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或应诉,必将耗费大量时间、差旅成本,可能导致消费者望而却步,放弃合法维权。
据此,法院一审认定《淘宝服务协议》中的协议管辖条款属于对陈某无效的格式条款。陈某住所地及合同履行地均在龙华区法院辖区,故龙华区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遂裁定驳回被告宝瑞通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